小伴接送及陪伴信息平台服务协议
欢迎您使用小伴接送及陪伴信息平台服务(以下简称“小伴信息服务”),该服务由北京小伴科技有限公司及北京小伴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对于上海地区用户)(以下简称“小伴科技”)提供。小伴科技在此提醒您在使用小伴信息服务前,请认真阅读本《小伴接送及陪伴信息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并充分理解本协议中各条款。您的使用等行为将视为对本协议的接受,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
小伴科技仅提供信息服务,撮合被接送儿童、家长及接送员形成接送及陪伴服务安排。是否接受该安排完全由被接送儿童家长及接送员自行决定,在完成支付本协议第五条服务费用的前提下,家长及接送员可以随时单方终止接送及陪伴服务安排。
小伴科技不是承运人,自身并不提供接送及陪伴服务。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外,接送及陪伴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和任何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相关的责任由接送及陪伴服务的提供方及接受方自行承担。
接送员提供的接送及陪伴服务属于个人劳务服务。被接送儿童家长支付的接送费用由小伴科技代收后转支付给接送员。被接送儿童家长需要发票的,需要在接送及陪伴服务开始前,事先向接送员提出,以便和接送员自行协商去税务机关代开个人发票。小伴科技不是劳务服务提供方,无法提供此类发票。

一、释义

1、
“接送及陪伴服务”是指接送员代替被接送儿童家长接送、陪伴儿童上下学,去往其它目的地或照管儿童的一种有偿劳务服务。
2、
“接送员”是指已注册成为小伴用户的提供接送及陪伴服务的个人。接送员是自愿提供接送及陪伴服务的第三方个人,不是小伴科技或被接送儿童家长的雇员。
3、
“被接送儿童”是指在接送及陪伴服务中,由接送员帮助接送、陪伴的儿童。
4、
“被接送儿童家长”是指已注册成为小伴用户的被接送儿童的家长。
5、
“小伴信息服务”是指小伴科技通过小伴平台提供的用于撮合被接送儿童、家长和接送员形成接送及陪伴服务的信息中介服务及促进接送人和被接送儿童、家长进行沟通的包括语音、视频、位置在内的信息服务。小伴信息服务只是信息中介服务,不等同于接送及陪伴服务所指的劳务服务。
6、
“小伴信息服务用户”是指提供及使用小伴信息服务的小伴用户,包括接送员、被接送儿童、家长。

二、小伴平台的服务性质

1.
小伴科技通过小伴平台向被接送儿童、家长和接送员提供撮合双方形成接送及陪伴服务的信息中介服务及促进双方进行沟通的包括语音、视频、位置在内的信息服务。接送员是自愿提供接送及陪伴服务的第三方个人,不是小伴科技的雇员。小伴科技并不控制或管理接送员,控制或管理接送员提供接送及陪伴服务的方式。小伴科技仅向被接送孩子家长和接送员提供小伴信息服务,连接双方,帮助双方做出是否使用接送及陪伴服务的决定。小伴科技自身不提供接送及陪伴服务。
2.
被接送儿童及其家长和接送员个人之间因为接送及陪伴服务而形成劳务关系。被接送儿童家长和接送员应该各自独立选择合适的接送及陪伴服务提供方或接收方,并严格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双方之间的劳务合同关系。接送员不是被接送儿童及其家长的雇员。
3.
被接送儿童家长和接送员通过小伴信息服务协调并支付接送及陪伴服务。
4.
小伴科技通过一个申请及筛选的过程选择接送员。小伴科技筛选接送员时会直接或通过第三方验证接送员的身份信息,手机号实名信息和无犯罪记录等背景信息。对于某些接送员,小伴科技还会进一步直接或通过第三方查询征信记录等。只有通过小伴科技筛选的人员才会被选为小伴平台上的接送员。

三、接送员的承诺和保证

1、
接送员确认自己身体健康,没有传染性疾病,能够胜任相应的接送及陪伴服务,并严格遵守本《小伴接送及陪伴信息服务协议》及《小伴用户协议》。
2、
接送员作为接送及陪伴服务的提供方,应该尽心尽职,看护好被接送儿童,注意周边环境,确认交接人员,防止在提供接送及陪伴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确保被接送儿童的安全。
3、
如果在提供接送及陪伴服务的过程中发生任何意外、事故或紧急情况,接送员应该立刻通知相应的被接送儿童家长及小伴科技。
5、
接送员和被接送儿童家长自行协调接送及陪伴服务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并允许被接送儿童家长一起陪伴被接送儿童。
6、
小伴科技对在提供接送及陪伴服务前或提供接送及陪伴服务中使用酒精饮料或毒品等影响人行动或判断能力的物质或在提供接送及陪伴服务中违反交通规则等行为执行零容忍政策。对违反本零容忍条款的接送员,小伴科技将立刻终止接送员继续使用小伴账号,并保留执行其它处罚的权利。
7、
除本《小伴接送信息服务协议》及《小伴用户协议》外,接送员无权自行签订任何协议约束小伴科技或给小伴科技带来任何责任。
8、
接送员向小伴科技和被接送儿童家长提供的信息,包括身份验证信息,真实,准确,没有遗漏任何重大的可能让一般家长认为会导致不适合提供接送及陪伴服务的信息。如果被接送儿童家长要求提供身份认证信息,接送员将全力配合提供。由接送员提供虚假信息或遗漏重大信息所导致的任何责任或损失由接送员独立承担。
9、
小伴平台严格执行无身体接触政策。除非被接送儿童有过马路需要帮助或其它紧急情况等,禁止接送员和被接送儿童有任何身体接触。
10、
接送员确认自己是向被接送儿童、家长提供劳务的一方,不是小伴科技或被接送儿童、家长的雇员。
11.
接送员作为接送及陪伴服务的提供方,承担在提供接送及陪伴服务中由接送员导致的被接送儿童和被接送儿童家长所遭受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相应责任。

四、被接送儿童家长的承诺和保证

1、
被接送儿童家长将严格遵守本《小伴接送及陪伴信息服务协议》及《小伴用户协议》。
2、
被接送儿童、家长确认小伴科技是信息撮合平台,不是信息及陪伴服务的提供方,不是承运人,不承担承运人责任。
3、
被接送儿童、家长确认自己是接受接送员提供劳务的一方,不是接送员的雇主。被接送儿童、家长确认接送员是向自己提供劳务的一方,不是小伴科技的雇员。
4、
被接送儿童家长向小伴科技和接送员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自行和接送员协调接送及陪伴服务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
被接送儿童家长在使用接送及陪伴服务之前应该通过面试、试乘坐、验证身份信息等方式独立判断是否接受特定接送员的接送及陪伴服务,确保被接送儿童安全。

五、服务费用

1、
被接送儿童、家长免费使用小伴平台及小伴信息服务。
2、
小伴科技会按照接送路程长短、区域拥堵情况、供需关系平衡等多个因素公布每趟接送固定单价的建议价格。家长和接送员共同确认后生效。一旦确认后,接送员不得另行向被接送儿童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3、
考虑到每月接送趟次的不确定性及复杂性,以及为方便系统高效进行费用结算,小伴科技平台替接送员代为收取接送员提供接送及陪伴服务的费用,并将该费用转给接送员。
4、
接送员为所使用的小伴信息服务支付给小伴科技信息服务费,具体价格由接送员和小伴科技另行确定。

六、保险

1、
对由小伴科技平台代为收取接送员费用的被接送儿童和被接送儿童家长,在相应的接送及陪伴服务期内,小伴科技赠送以被接送儿童为被保险人的人身意外险,覆盖相应监护人将被接送儿童交给接送人后,至接送人将被接送儿童交给另外监护人期间的接送及陪伴途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事故。保险金额为20万元,受益人为被接送儿童家长。具体条款由相应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决定。
2、
被接送儿童和被接送儿童家长停止使用相应的接送及陪伴服务后,小伴科技可以立刻取消、终止上述人身意外险

七、责任限制

1、
小伴科技不雇佣接送员,控制或管理接送员,控制或管理接送员提供接送及陪伴服务的方式,提供接送员的工作场所。小伴科技仅提供信息服务,撮合被接送儿童、家长及接送员形成接送及陪伴服务安排。是否接受该安排由被接送儿童家长及接送员自行决定。被接送儿童家长及接送员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终止接送及陪伴服务。小伴科技不是承运人,自身并不提供接送及陪伴服务。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外,小伴科技不对接送及陪伴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承担责任。
2、
由于中国征信系统总体尚不发达,第三方机构给小伴科技所提供的背景调查服务本身可能也存在缺陷,小伴科技不担保或承诺接送员的信息完全精确或没有重大遗漏。

八、小伴信息服务用户责任

1、
小伴信息服务用户承诺并同意,如果因该小伴信息服务用户违反本协议约定,导致小伴科技或其雇员、董事和代理商受到任何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造成任何损失,该小伴信息服务用户应当赔偿小伴科技及其雇员、董事和代理商此等损失,包括相应的律师费及其它诉讼费用。

九、其它

1、
如本协议条款与《小伴用户协议》发生冲突或本协议条款无规定时,应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2、
本协议可由小伴科技随时更新,更新后的协议条款一旦公布即代替原来的协议条款,小伴科技将不再另行通知。小伴信息服务用户可在本软件查阅最新版协议条款。本协议条款变更后,如果小伴信息服务用户继续使用本软件,即视为小伴信息服务用户已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如果小伴信息服务用户不接受修改后的条款,请立即停止使用小伴科技提供的小伴信息服务。本协议是基于小伴科技的《小伴用户协议》,并是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
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及纠纷的解决,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用户和小伴科技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用户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管辖。
4、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无效或不具可执行性,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
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